一, 如何訂立遺囑
任何年滿十八歲的人士,皆可訂立遺囑 ( 俗稱「平安紙」 ) 。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,用以列明一個人在身故後,其遺下的資產將如何被分配,而訂立遺囑的人會被稱為「立遺囑人」。二, 訂立遺囑的好處
立遺囑人可以:
- 決定如何將其遺產分配給親人,而非根據無遺囑繼承法去分配;
- 將某些資產留予一些與其沒有親屬關係的人,例如朋友和慈善機構;
- 委任一名或數名遺囑執行人(但不可多於四人)去管理及分發有關資產。
三, 当 我 立 下 遗 嘱 之 后, 那 些 财 产 我 是 否 仍 有 控 制 权? |
当 然 有 权 力。遗 嘱 只 有 在 立 遗 嘱 人 去 世 之 后 才 正 式 生 效。 |
四, 遗 嘱 是 否 要 盖 章 或 封 缄 ? |
遗 嘱 不 需 要 盖 章 方 有 效 ,但 是 封 缄 的 目 的 只 是 为 了保 密 而 已。 |
五, 我 是 否 可 遗 赠 一 个 联 名 银 行 户 口 ? |
通 常 在 银 行 开 设 户 口 时, 银 行 的 条 规 如 已 注 明, 只 要 其 中 一 名 户 口 持 有 人 去 世 后, 条 款 注 明 授 权 给 另 一 位 生 还 者 的 户 口 持 有 人 继 承 该 联 名 户 口 内 的 款 项。 |
六, 什 么 是 遗 嘱 的 条 款 ? |
(a) 开 头 格 式
(b) 宣 誓 取 消 之 前 的 遗 嘱 (c) 委 任 执 行 人 (d) 遗 剩 的 遗 财 分 配 (e) 见 证 人 |
七, 什 么 是 遗 剩 的 财 产 ? |
遗 剩 下 的 财 产 是 死 者 忘 记 交 代 分 配, 遗 产 没 有 注 明 分 配 给 谁, 还 有 事 后 用 剩 之 后 所 遗 留 下 的 财 产 都 会 造 成 遗 嘱 的 不 完 整 的 问 题。 |
八, 在 马 来 西 亚 一 个 死 者, 是 否 需 要 付 遗 产 税 ? |
不 需 要, 在1/11/1991 以 后 的 遗 产 是 不 需 要 缴 税。 |